2016年盤錦市先進集體和勞動模范表彰大會實施方案
盤委辦發[2016]22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六屆十次、十一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動員、激勵、鼓舞全市人民全面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為落實“四個著力”實現全面轉型走向全面發展而奮斗,市委市政府決定于“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召開盤錦市先進集體和勞動模范表彰大會。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市委六屆十一次全會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完成“十三五”規劃,注重基層突出一線,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條戰線和社會各個階層,評選和表彰先進集體和勞動模范,進一步激勵和鼓舞廣大人民群眾以勞動模范為榜樣,為推動盤錦轉型發展內生動力源泉,在落實“四個著力”實現全面轉型走向全面發展,建設更具實力活力競爭力的濱海新盤錦中凝聚智慧和力量。
二、評選表彰范圍
評選表彰市先進集體的范圍是:具有獨立法人和社團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黨政群機關建制的集體及村(居)民自治組織。
評選表彰市勞動模范的范圍是:在我市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工人、農民、科教人員、企業經營管理者、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社會各階層人員。
三、表彰規模和比例要求
1.表彰規模:擬評選表彰盤錦市先進集體10個,盤錦市勞動模范100名,特等勞動模范10名。
2.比例要求:市勞動模范的評選側重從生產和各項工作一線人員中產生,一線職工占35%;企業經營管理者占25%;農民占15%;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人員占25%。其中農民工按照企業一線職工推薦,婦女占一定比例。
四、初選推薦安排
為了保證評選質量,按照條塊結合、總體統籌的原則,由各縣區、經濟區和有關單位按照要求上報初選名單,進而在全市統籌,確保評選質量。
1.縣區初選名額分配
(1)所屬機關、事業單位
縣區、經濟區各1名。
(2)所屬企業
一線職工12名。盤山縣、大洼縣、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各2名,遼東灣新區3名,遼河口經濟區1名。
企業其他人員11名。盤山縣、大洼縣、雙臺子區、興隆臺區、遼東灣新區各2名,遼河口經濟區1名。
企業負責人14名。盤山縣、大洼縣、雙臺子區各2名,興隆臺區3名(含油田三產),遼東灣新區4名,遼河口生態經濟區1名。
(3)先進集體
縣區、經濟區各1個。
2.市直有關單位
(1) 市直機關工委:推薦所屬機關和事業單位典型3名。
(2) 市委宣傳部:推薦本系統特別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方面典型2名。
(3) 市委政法委:推薦公、檢、法、司系統特別是在和諧盤錦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典型2名。
(4) 市政府辦:推薦重點項目引進、重大工程建設等方面典型3名。
(5) 市住建委:推薦本系統特別是宜居鄉村建設、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典型2名;宜居鄉村建設方面的農民典型5名。
(6) 市交通局:推薦本系統城市交通建設與管理等方面典型2名。
(7) 市衛計委:推薦本系統醫療戰線的技術骨干、科技帶頭人2名。
(8) 市教育局:推薦市直和遼河油田基礎教育系統、職業技術學院、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等典型4名。
(9) 市經信委:推薦中央、省、市直企業方面典型5名。
(10) 市農委:推薦農業產業化、種養殖大戶等方面典型10名。
(11) 市服務業委:推薦金融、保險、電子商務、樓宇經濟、餐飲服務企業等方面典型3名。
(12) 市科技局:推薦小巨人企業、科技創新等方面典型2名。
(13) 市工商局:推薦“個轉企”等方面典型2名。
(14) 華錦集團:推薦先進典型2名。
3.社會名額分配
采取“公推自薦”方式,按照評選條件以組織或個人名義推薦或自薦,向市評審勞模工作辦公室申報。
五、評選條件
本次評選推薦的先進集體、勞動模范,是2012年以來為推進我市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等各項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表現優秀、群眾公認的集體和個人。
(一)先進集體
盤錦市先進集體必須是堅持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領導班子清正廉潔、作風民主、團結有力、精于管理,在群眾中享有較高威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在推動轉型發展、加快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2.在推動創業創新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3.在遼東灣新區開發建設、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重大項目建設、重點工作推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4.誠實勞動、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推動經濟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5.在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改變農村面貌,推進宜居鄉村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6.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及其他社會事業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各項工作名列前茅的;
7.在促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保衛國家安全和保護人民利益,增進民族團結,構建和諧盤錦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8.在改善環境,保護資源,推動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9.在小微企業、小巨人企業、樓宇經濟、“個轉企”與轉型升級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
10.在其他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勞動模范
盤錦市勞動模范必須是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深入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奮發進取、開拓創新、勇于奉獻,在推動我市轉型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推動盤錦加快實現轉型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2.積極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3.在遼東灣新區開發建設、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等重點項目建設、重點工作推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4.誠實勞動、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
5.在發展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帶領農民致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6.積極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在促進社會保障、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繁榮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7.在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增進民族團結,構建和諧盤錦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8.在全市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建設、重大科技攻關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9.在港口旅游產業、生態環保、節能減排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做出突出貢獻的。
六、表彰獎勵
對受到表彰的集體,市委市政府授予“盤錦市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發布表彰決定,頒發獎狀,并給予物質獎勵。
對被評為“盤錦市勞動模范”和“盤錦市特等勞動模范”的個人,由市委市政府發布表彰決定,授予相應榮譽稱號,并頒發獎章、證書和獎金。獎勵標準:市特等勞動模范5000元,市勞動模范3000元。
七、推薦評選程序
1.推薦的市先進集體和勞動模范要從基層單位自下而上產生,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履行民主程序。
2.各縣區及各系統對基層所推薦的個人和集體進行審議,經同級黨委政府討論審定后,上報市勞模評審工作辦公室。
3.市勞模評審工作辦公室對推薦名單進行審核,提出初選名單,報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初選名單確定后,在市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4.推薦人選是企業負責人的,須經當地工商、稅務、人社、安全生產監管、人口計生等部門簽署意見。國有企業負責人還要經審計、紀檢、監察、信訪等部門簽署意見。凡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傷亡事故、職業危害超標,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社會保險金和工會經費、侵犯職工經濟利益和民主權利、不誠信經營的企業,其負責人不參加評選。特殊行業還要聽取環保、質監等相關部門的意見。擬推薦的先進集體參照此辦法執行。
八、工作進度安排
1.部署階段。3月31日前,市勞模評審工作辦公室研究制定具體工作辦法、工作要求等事宜,并召開全市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推薦評選工作。
2.申報階段。3月31日至4月8日,各推薦單位組織實施評選推薦,履行民主程序和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確定推薦單位和人選名單,于4月8日前上報推薦報告。
3.評審階段。4月8日至4月13日,市勞模評審工作辦公室對推薦的集體和個人進行審議,提出特等勞動模范、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初選名單報市委市政府。
4.審定階段。4月13日至4月20日,市委市政府對初選名單進行討論審定。原則通過后的初選名單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最終確定表彰人選。
5.表彰階段。4月20日起籌備召開表彰大會。
九、組織領導
成立市勞模評審工作辦公室,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總工會主席魏紅江兼任,地點設在市總工會。
辦公室成員由市紀委、市委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群眾權益保障部、市政府辦公室、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委、市外經貿局、市服務業委、市衛計委、市安監局、盤錦日報社、盤錦廣播電視臺、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工商聯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十、其他事項
1.關于榮譽基礎問題。市勞動模范原則上從市級“五一獎章”獲得者或縣區勞模中產生,事跡突出、有特殊貢獻的也可以推薦。
2.關于領導干部評選問題。處級、副處級黨政領導干部和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含副處級)領導干部不參與評選。但在教學、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貢獻的專家或學術帶頭人,可以比照科教人員推薦。
3.已獲盤錦市勞動模范和遼寧省“五一”獎章榮譽稱號的,不再重復參加評選。
4.先進集體和特等勞動模范的評選,由各縣區及各單位擇優向市勞模評審辦公室推薦。
5.為體現廣泛性、群眾性、公開性,除采取由指定推薦單位推薦的方式以外,還采取社會各界廣泛推薦的辦法。推薦評選辦法在媒體上公示,凡是有獨立社團法人資格的社會法人和在我市從事勞動的個人,都可以按照評選條件以組織或個人名義推薦或自薦,將事跡材料直接報市勞模評審工作辦公室,辦公室將按評選程序進行考核。
6.特等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的評選不下達推薦名額,由各推薦單位擇優向市勞模評審工作辦公室推薦(附2000字左右的先進事跡材料)。市勞模評審工作辦公室進行審核初評后,報市委市政府審定。
附:盤錦市勞動模范初選任務安排表
2016年3月25日
盤錦市勞動模范初選任務安排表
推薦單位 |
企業職工 |
企業 負責人 |
機關 事業 |
農民 |
總數 |
備注 |
|
一線 職工 |
其他 人員 |
||||||
盤山縣 |
2 |
2 |
2 |
1 |
|
7 |
|
大洼縣 |
2 |
2 |
2 |
1 |
|
7 |
|
雙臺子區 |
2 |
2 |
2 |
1 |
|
7 |
|
興隆臺區 |
2 |
2 |
3 |
1 |
|
8 |
含油田三產 |
遼東灣新區 |
3 |
2 |
4 |
1 |
|
10 |
|
遼河口生態 經濟區 |
1 |
1 |
1 |
1 |
|
4 |
|
市直機關工委 |
|
|
|
3 |
|
3 |
|
市委宣傳部 |
|
|
|
2 |
|
2 |
|
市政法委 |
|
|
|
2 |
|
2 |
|
市政府辦 |
|
|
|
3 |
|
3 |
重點項目引進、重大工程建設 |
市住建委 |
1 |
|
1 |
|
5 |
7 |
含宜居鄉村建設農民典型5名 |
市交通局 |
1 |
|
1 |
|
|
2 |
|
市衛計委 |
|
|
|
2 |
|
2 |
|
市教育局 |
|
|
|
4 |
|
4 |
含油田教育、盤錦職院、大連理工盤錦校區等 |
市經信委 |
2 |
1 |
2 |
|
|
5 |
中、省、市直企業 |
市農委 |
|
|
|
|
10 |
10 |
|
市服務業委 |
1 |
1 |
1 |
|
|
3 |
|
市科技局 |
1 |
1 |
|
|
|
2 |
|
市工商局 |
|
|
2 |
|
|
2 |
|
兵器華錦集團 |
1 |
1 |
|
|
|
2 |
|
其他 |
8 |
8 |
|
||||
社會推薦名額 |
10 |
10 |
|
||||
實際評出人數 |
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