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
各縣區總工會、遼東灣新區工會工委,各基層工會:
為進一步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幫助困難職工家庭解決“就學難”問題,使困難職工子女能順利進入大學并完成學業,市總工會決定2021年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及條件
(一)資助范圍:2021年應屆高中畢業參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考試,被國家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錄取的困難職工(工會會員)家庭子女。
(二)資助條件:市總工會今年將資助高考被錄取的雖不符合全國級困難職工建檔條件,但因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確實存在困難的職工子女。針對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5倍以內,且滿足“(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意外事件等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支出費用)/家庭總人口≤當地低保標準2倍(含)”的條件。
二、資助標準
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科)每人一次性發放助學金不超過3000元。
三、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程序:
1、職工本人自愿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盤錦市總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申請表》,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2、基層工會對申請人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逐級上報至所屬的市、縣區總工會權益保障部;
3、市總工會對申請名單作進一步核實和匯總,經市總工會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并按規定程序完成審批手續;
4、由市總工會財務部門將助學金以實名制銀行轉賬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賬戶;
5、申請截止時限2021年8月13日,到時仍未申報到所屬市、縣區總工會的,視為放棄本次助學申請資格。
(二)申報材料:
1、《盤錦市總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申請表》(附件1);
2、申請人(職工)及學生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困難職工本人銀行卡(會員卡)復印件(須注明開戶行大額行號);
3、學生準考證和大學錄取通知書復印件、網上查詢錄取通知書截圖;
4、家庭收入證明。職工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其中工資性收入須提交近12個月的個人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必須填寫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并加蓋公章,否則視為無效);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若無法出具有效在校證明或無勞動能力證明的,其收入統一按盤錦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收入;
5、公示照片及公示結果說明等材料;
6、必要支出證明,包括學費、住宿費;近一年內的醫藥費支出證明(自費部分);遭受意外災害的損失證明等。
四、活動要求
1、認真部署,精準施助。各級工會要增強做好金秋助學工作的責任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通過入戶調查等手段全面了解掌握申請對象家庭情況,及時指導符合條件的職工家庭填報和提供相關材料。同時,要指定幫扶責任人,加強與困難職工家庭的聯系,做到因戶施策,精準施助。
2、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各基層工會要切實做好困難職工子女助學材料的調查、審核工作,堅持原則、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和征求意見。市總工會將根據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適時進行實地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騙取助學金的,將取消其助學資格,并進行通報。
3、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助學活動從文件下發之日起至8月底結束,各級工會要利用多種媒體對活動中好的做法進行宣傳,努力擴大工會助學活動的社會影響,并將活動開展情況以信息的形式報送市總工會,市總工會將通過工會網站、微信公眾號、APP等對活動進行全方位的宣傳。
請各縣區總工會、各基層工會及時對活動進行宣傳、總結,并于8月13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助學申請表及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報送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凡未按時間節點及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不符合條件,不列入金秋助學的范圍。市總工會審核研究無異議后,根據各單位申報情況,統一安排資助。
聯 系 人:劉冬梅 王冬昕
聯系電話:2835817 2835818
盤錦市總工會辦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