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全國勞模療休養工作及增加省級勞模療休養人數的通知
各縣區總工會,遼東灣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會工委,各基層工會:
按照全總辦公廳《關于2020年勞模療休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今年全國總工會不再統一組織全國勞模療休養活動,由各省總工會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全國勞模在本省內開展療休養活動。
一、全國勞模療休養活動
全國勞模療休養活動與省級勞模療休養活動相結合,同步進行。我省100名全國勞模分批次開展療休養活動,具體分配名額詳見《2020年新增勞模休養名額、地點、時間一覽表》(附件1)。
二、省級勞模療休養活動
為落實“全民樂購˙約惠遼寧”活動要求,省總工會制定出臺了相應的工作舉措。省級勞模療休養活動,在原計劃安排500人基礎上,再增加200個名額,具體分配名額詳見《2020年新增勞模休養名額、地點、時間一覽表》(附件1)。
三、休養對象
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享受待遇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遼寧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享受待遇者)、遼寧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及部分市級勞模(市模不超過分配名額的5%)。重點安排生產一線特別是勞動環境艱苦和創新工作室、重大工程、重點科研項目中發揮骨干作用的勞模以及今年參加抗疫防疫工作的一線人員,優先考慮未參加過療休養的勞模。參加對象一般應在65歲以下,患有嚴重疾病或不適宜外出活動的勞模不予以安排。
四、工作要求
1.請協調勞模所在單位,保證在職勞模參加休養活動按出勤對待,參加休養活動期間相關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2.休養期間活動及食宿等費用由省總工會統一承擔,其余費用由勞模個人承擔。往返路費由勞模所在單位承擔,有條件的市總工會、省產業工會可按規定協助承擔勞模往返路費,確有經濟困難的由各市總工會、省產業工會向省總提出書面申請,往返路費由省總承擔。
3.派出休養勞模的市總及省產業工會要認真做好休養勞模選派工作,甄別勞模的身份,掌握勞模的身體健康狀況,安排適合外出活動的勞模參加療休養,不得安排其他人員(包括勞模的家屬或隨員)參加。
4.請各單位按照報名截止時間將《勞模休養名單匯總表》(附件2)報遼寧省職工國際旅行社,逾期未報的視為放棄名額。省職工旅行社辦公室聯系人:王海鵬15040300897、張婉秋 15040025166,郵箱:2528902725@qq.com。
附件:1.2020年新增勞模休養名額、地點、時間一覽表(新增)附件1:2020年新增勞模休養名額、地點、時間一覽表(增加300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