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將于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業經2020年12月2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根據女性的生理特征,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有益于維護我省廣大女職工和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對于改善民生、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和社會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12年5月,國務院制定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為我省相關規章的制定確立了基本架構和法律依據。我省社會各界要求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呼聲日益高漲,2015年省總工會開始推動相關立法工作,力爭我省新的規章制度盡早出臺,2020年《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被確定列入省政府立法計劃。在辦法起草過程中,省總工會積極作為,與省司法廳密切配合,不斷修改完善辦法草案,廣泛聽取、積極吸納包括各級工會組織、女職工代表、用人單位在內的各方意見建議,在突出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同時,更兼顧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用工成本以及促進女職工就業等諸多因素。特別是在女職工享受產假待遇等制度設計中,綜合考慮2016年國家全面放開二孩生育政策對于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影響。《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克服疫情影響,得以順利出臺。
《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共17條,主要規范了“明確保護責任”“加強特別保護”“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重點內容,與上位法和我省相關法律法規內容相同部分不重復,符合遼寧實際,體現遼寧特色。
在具體內容上,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明確保護責任。為建立健全分工明確、齊抓共管的女職工勞動保護機制,《辦法》規定:一是各級政府應當加強領導,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婦女發展規劃,協調解決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二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應急管理、醫療保障等部門應當履行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相關職責。三是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勞動保護進行監督,支持和協助女職工維護合法權益。
二、加強特別保護。針對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對女職工特殊生理時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勞動保護,就不同生理時期的保護措施作出詳細規定。在經期女職工勞動保護方面,規定:從事連續站立勞動的,每2個小時安排至少10分鐘工間休息;在孕期女職工勞動保護方面,規定:懷孕不滿3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的,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并在每日勞動時間內安排不少于1小時的休息時間。
此外,《辦法》對關注女職工產后抑郁癥、開展“兩癌”篩查、依法處理對女職工的性騷擾行為等也作出具體規定。
三、強化監督管理。《辦法》就女職工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工會對用人單位的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一是女職工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工會、婦女組織投訴舉報的,收到投訴舉報的部門和組織應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二是對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工會有權向用人單位發出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向政府有關部門發出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
習近平總書記在聯合國大會紀念北京世界婦女大會25周年高級別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時強調,在抗擊疫情和推動經濟社會復蘇進程中,尤其要關注婦女特殊需要。《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的頒布施行,是我省職工保護法治建設的重要成果,也是我省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促進企業和職工共同發展的重要舉措。本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激發全省女職工投身經濟建設主戰場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用人單位人文管理的溫度和水平,增強用人單位凝聚力和向心力,從而更好形成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命運共同體、發展共同體格局,為推動用人單位健康可持續發展、實現新時代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